分居風暴  

影片一開始,是一對夫妻對著法官(鏡頭)訴說著自己的立場,妻子希敏希望11歲的女兒譚美可以在更好的環境學習及成長,故想移居海外。丈夫納德為照顧阿茲海默症的父親,即便已花費時間及金錢取得簽證,但仍無法同意隨希敏帶著女兒離開伊朗。

希敏問納德,你父親都已經不認得你了,為了你父親放棄女兒更好的將來,值得嗎?

納德回應,但我認得我的父親。

為人子,確實難以將父親丟下;但為人母,為女兒設想亦是當然。

分居風暴  

法官駁回希敏離婚的請求。鏡頭回到兩人的住所,希敏收拾行李,搬回娘家住,期望藉此改變納德的心意。臨走之前,納德的父親,忘了兒子的父親,卻還記得希敏。拉著她的手,不想讓她走。

從納德父親的反應,再加上納德不會用洗衣機、不知道茶包放在哪裡,可以想見,許多家務重擔,恐怕都落在希敏的身上。但是,納德,一句挽留的話都沒有。

納德的自尊,不容許他開口挽留,更枉論到岳母家將希敏接回。

納德聘僱一名信仰虔誠的少婦羅芝,照顧自己的父親。已懷有身孕的羅芝瞞著失業的丈夫,每天帶著年幼的女兒,舟車勞頓接下這份勞務繁重的工作。

分居風暴  

到陌生的男子家工作,有違羅芝的丈夫的價值。照顧失禁的納德的父親,又與羅芝的信仰衝突。但為了生計,羅芝還是做了下去。

某日納德與譚美提早返家,發現羅芝不知去向,父親手被綑綁,跌落地面,房間的錢也不翼而飛。納德盛怒,羅芝回來後不聽她解釋,將羅芝驅逐出門。爭執過程中,羅芝不慎摔落樓梯,而後流產。

自此,納德與羅芝兩家人,乃至於譚美的家教老師,都被捲入親情、誠實、道德、信仰的風暴之中。

分居風暴  

羅芝的丈夫控告納德在知道羅芝懷孕的情況下,蓄意謀殺。希敏希望以和解的方式,儘早讓事情落幕。納德不認為流產是他所致,堅不認錯。

納德與希敏在爭執時,總是要譚美「到房間去」、「到廚房去」,似乎這麼做可以保護孩子,不讓孩子受到傷害。孰知,這一切譚美都看在眼裡,也被影響著。

有一次納德幫譚美複習功課,告訴譚美,不管學校老師怎麼教、會不會扣分,錯的就是錯的。

但是納德自己明明有聽到羅芝懷孕的消息,在面對法官,仍辯稱自己不知。而知道真相的譚美,在接受法官詢問時,選擇偏袒自己的父親。我想譚美在那個瞬間已經被迫”長大”,崩解了自己的道德,交換父親的無罪與完整家庭的可能。

分居風暴  

錢是怎麼不見的。譚美明明就有看到母親希敏在離家那天,將錢帶走。但卻沒有幫羅芝向父親說明,選擇沈默。

羅芝流產應與車禍有關,但她遲遲未將這個事件和盤托出。直到納德與希敏帶著和解金決定和解,納德要羅芝以可蘭經發誓,羅芝怕收下那筆錢對女兒會有不好的後果,才終於坦誠。

羅芝一家人究竟有沒有收下那筆和解金,導演沒有給個明確的答案。但能看到的是,曾經親暱笑鬧在一起的兩個女兒,彼此以仇恨及冷漠的眼神對望。納德一家要離去時,車子的前檔風玻璃是破碎的,正如同許多關係或許多價值,一旦出現裂痕,就難以修復了。

最終,鏡頭又回到法院。法官判准納德與希敏離婚,法官問譚美,妳是要跟著父親,還是要跟著母親?譚美說她想好了,確定了,只是,淚流不止,而答案,遲遲說不出口……好殘忍啊~口口聲聲說為了女兒好,但卻讓孩子承受這麼多痛苦。一個完整的家庭,對譚美來說竟是奢求。

剛工作時,有年長的同事說,很多事情無關對錯,只是立場不同。當時無法接受,事情怎麼可能沒有是非之分?!後來,慢慢的,就能理解,也能釋懷了。

這部片讓我想到,論語裡的一段對話:

葉公語孔子曰:「吾黨有直躬者,其父攘羊,而子證之。」
孔子曰:「吾黨之直者異於是:父為子隱,子為父隱,直在其中矣。」

影片中的人物,不同的角色,有不同的立場。在價值準繩與宗教信仰各異的情況下,在坦誠與否中,掙扎著,擺盪著。

在親疏遠近的人倫關係之下,
導致有些事實 說不出口;
選擇有些事實 不說出口。

伊朗,是個陌生的國度,片中盡是陌生的語言、陌生的文字、陌生的宗教信仰、陌生的審判制度,但遭遇的人性抉擇,終究是古、今、中、外皆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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