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  

《太史公自序》是列傳的最後一篇。在該篇可見:世家源流六經要旨受命作史作史志意全書敍目。有結構、有佈局、有氣勢、有意境,為三大名序之一(其他二篇為:說文解字序、文獻通考序)

在西漢,太史令並非是世襲的職位,但太史令司馬談對兒子司馬遷甚有信心,「余死,汝必為太史」,而且告訴司馬遷「為太史,無忘吾所欲論著矣。且夫孝始於事親,中於事君,終於立身。揚名於後世,以顯父母,此孝之大者。」這是傳統,對「孝」的定義,也是司馬談對司馬遷的期許。


漢武帝征和二年(前91年)發生巫蠱之禍,任安(字少卿)接到太子劉據發兵令,但按兵不動,不助太子,亦不助武帝。事後,任安以「坐觀成敗」之罪名被處斬。

《報任少卿書》便是司馬遷寫給死牢裡的任安的一封回信,信中可見司馬遷選擇宮刑的心情處境,以及他對自己完成史記的決心與目標。字字懇切,被譽為千古第一書信。

司馬遷與李陵並無深交之情,「未嘗銜杯酒,接殷勤之餘歡」,只因司馬遷經由觀察,認為李陵「事親孝,與士信,臨財廉,取予義,分別有讓,恭儉下人」,有「國士之風」。

所以司馬遷為李陵仗義直言,卻捲入禍端,被處以死刑,但因家裡貧困,沒有足夠的金錢以自贖,司馬遷為了活下來,選擇以宮刑代替死刑。(換言之,司馬遷並非被處以宮刑,而是被處以死刑。宮刑,是司馬遷自己的選擇

以前,任安曾教司馬遷要「教以慎於接物,推賢進士為務」,但當司馬遷正因推賢進士,而困於囹圄之中時,「交遊莫救視,左右親近不為一言」,不為一言的人,亦包括任安。

在司馬遷被處以宮刑之後,任安又盼司馬遷為他進言,解救他於死牢之中,這究竟要司馬遷如何自處!任安又是一個怎麼樣的朋友!

「禍莫憯於欲利,悲莫痛於傷心,行莫醜於辱先,而詬莫大於宮刑。」司馬遷認為遭受宮刑是莫大的恥辱。偏偏這樣的心情「獨鬱悒而與誰語」、「誰為為之?孰令聽之?」。

如果宮刑是這麼大的恥辱,又為何苟活?只因
人固有一死,或重於泰山,或輕於鴻毛,用之所趨異也。
「所以隱忍苟活,幽於糞土之中而不辭者,恨私心有所不盡,鄙陋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世也。」


 

《報任少卿書》第一句中的「太史公牛馬走」,呂世浩老師解讀如下:

漢代只有「太史令」無「太史公」,所以「太史公」並非官名。若「太史公」是尊稱父親,但對友如此稱乎,似不成體統。「太史公」更不應是自稱。因此,「太史公」非官稱,亦非人稱。

錢穆在<太史公考釋>一文考證,《史記》原名《太史公》,例如孟子、荀子、韓非子均以人名為書名,所以「太史公」是書稱。

由此來看,「太史公」是誓詞、是痛詞而非謙詞。

「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」便解讀為:為了《太史公》這本書,願意做牛做馬、苟活下去的司馬遷。

如此苟活下去的司馬遷,必須完成史記,所以他不能進言救任安。除承先父之命外,亦是身為太史令的責任,更以「究天人之際,通古今之變,成一家之言」做為撰寫史記的目標。


 

呂世浩老師提到,現代人大多從「個體」出發,談權利、談義務;而古代人則是從「全體」的角度思考,重「責任」。所謂全體,舉凡家、國、天下,上至祖先、下至子孫。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,不同的身分各有該身分應肩負的責任。

呂老師對「責任」所做的解讀是,做了未必快樂、未必真有所得,但還是傾心力去完成,便是責任。而呂老師也慨然道,「責任」最是難教。


 

「小子何敢讓焉」正是傳統讀書人對責任的一種捨我其誰的態度。時值今日,有誰還堅持著什麼「小子何敢讓焉」的責任呢?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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