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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姆,是個相當聰明的作家。以高更為原型,創作了小說中的主角;小說中的"我",亦是作家,有些背景與毛姆本人相似,以夾敘夾議的方式進行。換言之,毛姆取材自高更或自己,或實或虛,或真或假,全憑其需要或想要,穿梭其中。

 

高更的人生,相當有戲劇性。談高更,不免要從他的外祖母-Flora Tristan (1803~1844)說起,家族是秘魯的望族,丈夫是雕刻家,但卻有家暴的傾向,2人分居期間,還綁架甚至性侵了自己的女兒(也就是高更的母親)。這樣的Flora Tristan卻以其家產,投身女權主義及工人運動。

 

高更1848年生於巴黎,他的父親是新聞記者,因理念與政府當局相悖,受到迫害,在逃往秘魯的船程中,因病過世。高更3~6歲生活在秘魯。他的回憶錄中提及,他是以影像來記憶的人,他還能記得在秘魯生活時,周遭人們那黑的發亮的皮膚,也有黃種人,在教堂的時候,他對窗外的那片天空的藍,特別有印象。當高更在7歲回到法國紐奧良時,對生活很不能適應,覺得為何旁人的臉色如此慘白。或許,兒時的吉光片羽,成為他日後不斷追尋的心靈的原鄉~

 

高更在17歲起,先後加入商船及海軍,在世界各地漂遊著。直到他的母親過世,才再回到法國,接受母親的友人(也是母親的情人)的介紹,進入證券公司工作,擔任投資顧問。也因那位母親友人的緣故,認識了丹麥的望族之女梅特,在25歲時2人結婚。前後育有5名子女。直到高更34歲,因股市狂跌,才決心成為畫家。

 

高更40歲時與梵谷同住2個月,2人從交好到交惡,梵谷割了自己的耳朵,住進精神病院,直到梵谷自殺身亡,2人不曾再見面。

 

高更在43歲時前往大溪地,49歲時他最愛的女兒過世,當年出版《NOA NOA》,50歲完成代表巨作<Where Do We Come From? What Are We? Where Are We Going?>後吞砒霜企圖自殺。1903年逝,享年55歲。

 

小說並沒有描述主角的成長背景,而是直接從他婚後,2人相遇之後談起。小說主角與高更不同的部份還包括:高更在離開家庭後,還是有與其妻兒聯絡,並非完全棄而不顧;持續有將畫作寄回銷售,只是銷售狀況不佳;在旅居大溪地的期間,曾回法國2年,才又再回到大溪地;與大溪地的女人(最年輕者13歲)育有小孩,患有梅毒。

 

小說裡的主角,相較於高更,顯得更為純粹。小說將主角描寫成:對於拋家棄子、貧困度日、他人的意見,毫不在意。即使是情慾,在滿足之後就可旁置,只有繪畫,才值得投注心力。
 

第12章「我告訴你,我必須畫畫。我身不由已。一個人掉進水裡,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沒關係,反正他得掙扎,不然就得淹死。」
 

第13章 「在他的靈魂中,也許有著深層的創作本能,儘管他的生活遮蔽了它,它卻無情地瘋長,像癌症一樣擴大到細胞組織,直至佔據了他整個人,使他無法抗拒,必須採取行動」
 

第54章「攫住斯特里克蘭的,是一種創造美的激情。這讓他一刻也不得安寧...有些人追求真理,堅定不移,為了實現它,不惜將他們自己的世界完全推翻。斯特里克蘭也是這樣,他所追求的美,等同於真理。
 

57章 「終於將自己的內心世界完整地表達出來了...他終於找到了內心的平靜...他痛苦的一生就是為這件作品做準備,隨著作品的完成,他遠離凡俗的 、備受折磨的靈魂終於得到安息。他甘願赴死,因為他一生追求的目標,已經達到了。」

 

繪畫創作是主角的本能,是他所追求的真理,是他一生追求的目標。這是"我" (毛姆) 以其手術刀分切人性後,所提供的解讀。

 

身而為人,究竟是要遵循世俗之見的"應然",還是回歸內心深處的"本然",我喜歡第50章裡的一段文字:

 

做自己最想做的事,過自己想過的生活,心平氣和,怎麼能叫作踐自己?做一個有名的外科醫師,一年賺一萬英鎊,娶一位漂亮的妻子,就是成功?我想,這取決於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。

 

這不僅是為小說的主角辯解,恐怕也是為高更、為棄醫從文的毛姆,所下的註解吧~但是,月亮與便士,應然與本然,只能取其一嗎?我想,能夠適度的調整自身,在兩者間找到一個可以安然度日的位置,或許才是最應努力的目標吧?!

 

延伸閱讀:

  • 《印象.張愛玲》一書中,收錄的<忘不了的畫>散文提到,高更的畫作<Never More>是她永遠忘不了的畫作之一。
     
  • 嚴紀華所著《看張.張看—參差對照張愛玲》,將毛姆與張愛玲從作家的生成、作家的創作態度、作品的形成、批評與影響等角度,相互對比觀看,相當有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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